
1月6日,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公布《关于同意福建福耀科技大学章程修正案的批复》(闽教法〔2025〕9号),正式核准该校报送的章程修订文本。
该校官方“中文名称是福建福耀科技大学,简称‘福耀科技大学’,缩写为‘福耀科大’;英文名称是‘Fujian Fuyao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’, 简称‘Fuyao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’,缩写为‘FYUST’”。
作为这所新型大学的发起人和核心捐助方,福耀集团董事局主席曹德旺曾多次在公开场合阐释其办学愿景。他曾多次表示,福耀科大的目标是建设一所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,并指出:“我们是从体制上、机制上对标斯坦福。”在此背景下,福耀科技大学的制度设计与治理模式一直备受各界关注。此次章程修订获得主管部门核准,意味着学校在内部治理框架与办学方向上的顶层设计已基本定型,学校建设重心正从前期筹备向实质办学与规范运作阶段过渡。
展开剩余45%此次章程修订获得主管部门核准,意味着学校在内部治理框架与办学方向上的顶层设计已基本定型,学校建设重心正从前期筹备向实质办学与规范运作阶段过渡。
纵观修订内容,新章程并非对原有条文的零散修补,而是立足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要求,对学校办学路径与治理机制进行的整体性、系统性重构。在序言与总则部分,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学校的基本性质:福建福耀科技大学由河仁慈善基金会捐资举办,福州市人民政府予以公助,经教育部批准设立,属于民办公助、非营利、公益性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。学校定位为新型研究型大学,办学层次涵盖本科和研究生教育。
章程重申了“高起点、小而精、研究型、国际化”的办学定位,并首次以章程条文形式明确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。这一规模设定,体现了学校在发展初期不盲目扩张、注重内涵建设与质量优先的办学思路。在学科与科研导向上,章程强调学校将突出理工与科技特色,着重开展面向制造业的科技创新研究,聚焦服务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发展,显示出鲜明的工程技术与应用研究取向。
来源:福建省教育厅、福耀科技大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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